.安工科〔2023〕49号关于印发潮安区2022年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作资金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1〕45号)、《潮安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安区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府〔2022〕60号),一、支持对象开展我区2022年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培育入库申报,并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列入广东省2022年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培育入库项目名单的牵头单位,二、支持内容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评审并公示的广东省2022年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培育入库项目名单,三、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一)申报程序由符合条件的牵头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二)申报材料1、潮安区2022年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作资金奖补项目申请表正本,3、入选广东省2022年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培育入库项目名单文件,4、证明为项目牵头单位的相关资料文件,四、其他要求建立“牵头单位责任制、目标导向、总体评价”的新型项目管理与绩效评价机制,申报单位应强化“责权利一致”的项目管理意识,申报单位需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鼓励牵头单位将奖补资金直接用于支付项目后续产生费用或对本项目相关支出进行冲账使用,申报单位要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自觉接受潮安区工科、财政等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附件:1.潮安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安区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府〔2022〕60号)2.潮安区2022年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作资金奖补项目申请表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3年4月10日抄报:区委办、区府办抄送:区财政局附件:附件1:安府[2022]60号印发潮安区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1).pdf附件2:潮安区2022年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作资金奖补项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