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政办规〔2022〕4号关于印发《裕民县创业就业示范街优惠政策》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裕民县创业就业示范街优惠政策》已经县人民政府审核通过,2022年11月25日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5日印发裕民县创业就业示范街优惠政策为全面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扶持政策(一)房租减免政策:对进驻创业就业示范街人员,(二)冬季暖气补贴政策:前两年内,(三)就业援助金政策:对在创业就业示范街符合条件从事微利项目的创业者给予一次性5000元就业援助金,(四)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政策: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持续保持经营状态的自主创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100%返还,(五)自主创业补贴政策:对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2000元,可以同时申请妇联每年2000-3000元的创业补贴,同时可以申请乡村振兴局3年期5万元以下的小额贴息贷款,四、申报要求(一)对已领取人社部门技能培训等级证书或创业证的符合条件人员,到相关部门申请,(二)对未领取人社部门技能培训等级证书或创业证的符合条件人员,到相关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