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各区人民政府,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涌现出一大批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本市职业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授予天津市职业大学眼视光工程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学护理学院、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处、天津市商务局人事教育处、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改革部等10个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职业教育工作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天津市人民政府2023年3月18日附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全文下载|政策解读|相关政策|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