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榕工信投资〔2023〕22号)要求,现就2023年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标准1.对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2022年度实际设备投资额(含技术、软件)达1000万元(含)以上,给予不超过5%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龙头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2.对应急医疗物质生产企业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实施的扩大产能、增加品种的技术改造项目2022年度实际设备投资额(含技术、软件)达1000万元(含)以上,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二、申报条件1.企业纳税关系在福州市2.需列入2022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龙头企业需是列入省工信厅发布的省级工业龙头企业名单的企业3.项目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且已开工建设4.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5.未列入失信“黑名单”6.2022年度实际设备投资额(含技术、软件)达1000万元(含)以上,以及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实施的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不作设备投资额要求三、申报材料(一)纸质材料1.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3)上述材料均需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印章,六、其他申请省技改专项补助的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省、市技改投资补助,附件:1.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请表2.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购置主要设备清单3.信用承诺书4.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专项申报汇总表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