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州市“榕创之星”人才遴选办法》,现就开展2023年度福州市“榕创之星”人才遴选工作通知如下:一、遴选数量遴选“榕创之星”人才20名左右,二、遴选条件“榕创之星”分“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两类,(一)申报“创业之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所带领的创新创业团队包含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二)申报“创新之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受聘于在榕企业(含在榕央企)工作满1年,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2.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姓名,各县市区推荐人选在上报前应与所在县市区人才办沟通,(二)申报注意事项1.市科技局将从已获得“榕创之星”称号的人才中,择优推荐申报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计划,请有意申报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的人才,各申报人所在企业、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应从严把关,四、联系方式市科技局人事处联系人:叶巧黄聚昌联系电话:8831069983345400申报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520室(邮编350007)附件:1.福州市“榕创之星”申报表(创业之星)2.福州市“榕创之星”申报表(创新之星)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