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瓯海区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燃油加油机计量精准性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以下十个方面:(一)依法治理加油机生产厂商制造或销售未经型式批准或存在产品缺陷的燃油加油机的行为,(二)依法治理加油站经营者使用未取得出厂产品合格证书、未经型式批准、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检定不合格的燃油加油机的行为,(三)依法治理加油站经营者未将燃油加油机登记造册、未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未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以及加油站在用燃油加油机损坏未维修、维修后未经由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四)依法治理加油站经营者破坏燃油加油机及其铅(签)封,未使用燃油加油机,(六)依法治理加油站经营者未制定加油站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的行为,(七)依法治理加油站经营者拒不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计量监督,(八)依法治理计量检定机构和计量检定人员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检定,未在燃油加油机上加贴检定合格标志,指派不具备计量检定能力的计量人员执行检定等行为,(九)依法治理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漠视群众投诉举报,(十)依法治理燃油加油机生产、使用、维护和监管中其他违反计量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压紧压实全区加油机生产企业、加油站经营者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