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制定了《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2023年3月24日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电动汽车发展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部署,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自用充电桩、公(专)用充电桩、集中式充(换)电站及其接入电网的相关设施,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编制、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事宜适用本办法,第二章规划管理第四条省级相关部门适度超前编制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第十四条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须符合以下要求:(一)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三)建设有企业级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系统,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有关数据接入省级平台,承接自用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级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系统应具备充电基础设施有序充电的功能,第二十条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须遵守以下规则:(一)遵循国家及本省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服务标准,鼓励有资质的充电建设、运营企业与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合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一)电网企业要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