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信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做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工信联函中小〔2022〕87号)及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企指〔2021〕38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莆市工信企业〔2023〕11号)精神,经企业申请,县(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和县人行支行初审,科室审核,专项审计,以及会议研究等程序,拟下达莆田市新协胜鞋业有限公司奖励资金27.92万元、天怡(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奖励资金18.99万元、莆田市万升鞋业有限公司奖励资金8.87万元、福建省威诺数控有限公司奖励资金17.5万元、福建省莆田市双源鞋业有限公司奖励资金14.27万元,共计87.5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15日联系人: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2261022市工信局计财科2223299市财政局企业科2610312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