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办发电【2023】34号《关于做好扬州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区评模工作委员会认真组织推荐评定,确定了8名扬州市劳动模范候选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扬州市劳动模范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18:00,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扬州市邗江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实名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电话:0514—87982069,联系人:周静来信地址:邗江区政府机关南大院2号楼406室(以公示截止当日寄达邮戳为准)扬州市邗江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