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监管,提升职业培训质量,保证培训资金使用效果和使用安全,二、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认真核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条件,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得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对暂未发布职业培训标准的职业,核验通过后方可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三、加强职业培训过程监控,线下理论培训和结业考核继续实行全程录像,内容包括课前点名、培训场景等内容,各区人社局要进一步优化职业培训举报投诉受理流程,对2021年度职业培训效果开展调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