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国土资规〔2017〕1号),现对《山东省宁阳县龟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7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寄(送)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监督保护科,意见表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公示储量为截止日期时的储量,挂牌出让时的储量要以挂牌时第三方评估的实际储量为准.通讯地址:宁阳县西街路219号邮编:271400联系人:柳先生联系电话:05385390050邮箱:nykbk0050@163.com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4月7日1.山东省宁阳县龟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正文.pdf2.山东省宁阳县龟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计算附表.pdf3.申请公示的函.pdf4.承诺函.pdf5.主要参数表.pdf6.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