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江商务服贸﹝2020﹞55号)的有关规定,经组织企业申报项目、各市(区)商务部门推荐、市商务局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初步拟定了2023年电子商务扶持资金项目分配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7日至4月17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联系人:卢小姐电话:0750-3508525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江门市商务局,特此公示,江门市商务局2023年4月7日附件:2023年江门市电子商务扶持资金项目分配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