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基地向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报见习补贴,二、监督管理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及时告知见习基地、见习人员各自权利义务(附件6、附件7),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系统V3.0开展日常管理和就业见习补贴审核工作,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每月核查见习人员在岗、见习生活补助发放、见习人员参保等情况,做好见习基地认定、岗位募集和管理服务工作,(三)加强监督管理,增强监督管理力度,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向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报送见习岗位需求,就业见习人员可由基地自主招聘或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推荐,申报材料报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应在见习开展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协议签订当日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由见习基地向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报见习补贴,可与基地协商终止见习(基地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协议解除情况报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备案),加强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应及时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