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进一步做好软件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依据1.《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工信部运行〔2021〕67号),(二)定期报表审核上报1.2022年软件业年报填报(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数字经济全面发展安排部署,将做好统计工作作为支撑完成软件业2023年发展约束指标任务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使统计数字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反映辖区软件业发展的真实情况,企业是否入统和上报数据的质量,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负责本地区软件业统计工作,认真做好数据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要严格执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各项要求,积极指导、督促企业及时上报数据,确保统计工作负责人吃透《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文件精神,及时上报年报、月报数据,各单位及时更新统计系统中联系人,企业统计联系人加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统计工作群(QQ群号:105051121),以便于做好数据填报、软件统计业务咨询交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