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编制部门预决算,4.拟订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5.参与监督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情况,科室工作任务及流程规范:1.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管理工作,2.负责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工作,3.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工作,4.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5.负责局机关内部审计工作,6.组织拟订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7.负责开展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工作),8.指导市县相关工作,9.完成省厅交办的其他工作,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1、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2、开展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监督检查工作,联系电话:0635-218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