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信规字〔2023〕1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延长广州市新型产业用地(M0)准入退出实施指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型产业用地(M0)准入退出实施指引(试行)>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20〕3号)有效期延长1年,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4月4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