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14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支持你县(市、区)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现下达你县(市、区)就业补助资金万元(详见附件),该预算收入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就业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专款专用,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应按照中央和省市财政事权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就业政策,充分运用信息化成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附件:1.2023年第三批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2.专项绩效目标表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6日附件12023年第三批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县(市、区)金额备注合计844市本级179延平区61建阳区58邵武市76武夷山市57建瓯市70顺昌县80浦城县73光泽县62松溪县74政和县54附件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项目名称2023年第三批就业补助资金(省级)科目编码20807科目名称就业补助资金市级财政部门南平市财政局市级主管部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844其中:财政拨款844其他资金年度目标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我市申报目标值市本级延平建阳邵武武夷山建瓯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补贴性培训人数(人)1500015018001800180021001800105010501650900900质量指标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98%≥98%≥98%≥98%≥98%≥98%≥98%≥98%≥98%≥98%≥98%≥98%时效指标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98%≥98%≥98%≥98%≥98%≥98%≥98%≥98%≥98%≥98%≥98%≥98%成本指标补助标注培训补贴人均标准(元)500-6000500-6000500-6000500-6000500-6000500-6000500-6000500-6000500-6000500-6000500-6000500-6000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参加培训后取证率≥45%≥45%≥45%≥45%≥45%≥45%≥45%≥45%≥45%≥45%≥45%≥4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培训满意度≥85%≥85%≥85%≥85%≥85%≥85%≥85%≥85%≥85%≥85%≥8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