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种植冬小麦耕地补贴230元/亩,(2)种植春小麦耕地补贴219元/亩,(3)青贮饲料补贴120元/亩,(4)正播籽粒玉米和特色经济作物补贴18元/亩,(5)种植苜蓿耕地补贴100元/亩,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地结合申报底册经实地核查后确定,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2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特色经济作物由地县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按照冬小麦、春小麦、正播籽粒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和特色经济作物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补贴由农民(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耕地补贴面积,村级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复核,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地(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核实认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耕地补贴面积核准后,再次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年一次每年10月15日前新财规[2020]17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农办计〔2021〕6号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10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注:1.“补贴发放频次”指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每半年一次、每年一次、每批次等,如每月底前、每季度末前、每年12月20日前、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等,3.补贴政策文件为最新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