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可申请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本次有3家中小微企业4人次符合补贴申报条件,补贴总金额4000元,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补贴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方式:长沙市就业服务局公共就业服务部84907776长沙市财政局社会保险处88666102附件:长沙市市本级拟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名单公示表(第二批)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