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9号)、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就培函〔2020〕58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1〕1号)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线索,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报,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若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举报电话:(0951)5045792、5099016,接受电话或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来信来访地址: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银川市兴庆区南薰西街36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