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为深入实施“科创平台强基跃升行动”,引导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动态管理、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局2023年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工作的统筹安排,现将2023年工程中心绩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次绩效考评对象是依托企业建设的已正式运行的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领域的市级工程中心(2004-2016),请各镇根据要求开展辖区内工程中心绩效考评工作,2、严格按照标准加强工程中心动态管理,区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考评,排名前30%建议“优秀”名单与排名靠后建议“不合格”名单(原则上不低于5%),对不在绩效考评范围内、但确已不符合标准的工程中心,要及时予以清理淘汰,3、请各镇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工程中心绩效考评材料(一式两份)收齐报送区科技局科技合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