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规定,肖卫平等72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2021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且2021年1月以来未发现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书面诫勉处理等不得给予嘉奖的情形;区统计局贺成均2020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2021年漏报嘉奖),2020年1月以来未发现其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书面诫勉处理等不得给予嘉奖的情形,经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拟对以上7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嘉奖,现将拟给予嘉奖人员名单在全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6日至4月12日18时,对拟给予嘉奖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受理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南溪区正信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受理电话:0831—3333346附件:2021年度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拟嘉奖名单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