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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云南省省级医药储备单位(增补)的通告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2023-04-06
药品、医疗器械(含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杀产品配送覆盖面广、轮换能力强、管理先进、诚信度高、社会责任强的医药企业,二、有关要求增补的省级医药储备单位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医药储备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的年度省级医药储备计划两个月内按照储备品种、数量和规模的要求完成采购,储备单位应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调用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医药储备调用品种配送到指定的地区和单位,三、增补的省级医药储备应具备的条件负责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含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杀产品等的省级医药储备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资质,并符合以下条件:(一)医药行业的重点生产企业或现代物流配送能力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四、申报企业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一)相关资质材料1.企业基本情况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二)企业仓储及配送能力相关材料1.企业具有与储备能力相适应的自有医药物流中心仓库面积、设施及配送车辆证明材料,(三)仓储管理及配送管理制度相关材料1.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相关材料:现代化仓储信息管理系统、药品仓储自动温度湿度监测系统、无线射频系统等现代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2.企业仓储及物流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情况:仓库管理制度、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物流质量管理制度(含冷链)等管理制度,(四)企业经营情况相关材料2021—2022年企业经营情况及配送覆盖省内医疗机构及州市经营单位的情况,采购资金由储备单位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的储备计划自筹,六、遴选程序(一)企业自愿报名具备储备单位申报条件、有愿意承担省级医药储备任务的企业,围绕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建设、储备药品(含医疗器械和消杀用品)情况、企业信息化建设情况、仓储及配送能力、疫情期间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及完成临时储备任务等情况进行评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官方网站公示中选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公示结果报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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