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市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评估)范围执行期为2022年届满的重点项目验收,二、验收(评估)填报1、进入“湘潭市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218.75.241.168:801/navigation.htm),填报重点(一般)项目验收报告(含经费使用决算表)或项目中期评估报告(含经费使用表)等内容(见附件1-1、1-2、1-3),四、进度安排1、资料填报:4月28日前完成,各推荐单位、业务主管科室先后对项目验收报告、中期评估报告、是否需提供科技报告以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见附件2),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系统”打印纸质资料(含其他证明资料)简装成册(见附件3),附问卷调查表(填报单位加盖公章,项目验收综合科室汇总重点项目验收、一般项目验收以及重点项目评估结论,五、有关要求1、各业务科室按照时间要求组织完成所主管的一般项目验收工作,2、各项目推荐单位依据有关职责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验收和评估工作,3、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供验收(评估)材料,4、现场验收(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咨询QQ群:812376488,附件:1-1.附件1-1-湘潭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验收报告(样表).doc1-2.附件1-2-湘潭市科技计划一般项目验收报告(样表).doc1-3.附件1-3-湘潭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中期评估报告.doc2.附件2-2023年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名单.xlsx3.附件3-验收(评估)提交资料清单及补充说明.doc湘潭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4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