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第三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5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3〕7号)要求,并参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8〕63号)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管理指导意见(2018)>的通知》”(闽海渔〔2019〕1号),制定《秀屿区2023年水产种业振兴项目申报指南》,二、有关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2023年3月30日秀屿区2023年水产种业振兴项目申报指南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种业振兴行动的工作部署,落实《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第三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5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3〕7号)要求,并参照《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8〕63号)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管理指导意见(2018)>的通知》”(闽海渔〔2019〕1号),在近期已经建成、正在建设和即将建设、并且能够在一年内建设完成(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的“按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规模要求”建设三倍体牡蛎种苗繁育基地,五、项目申报及验收(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项目申请表(附件1),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财政局对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概算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区海洋与渔业局、区财政局要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项目业主应及时向区海洋与渔业局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材料,区海洋与渔业局收到完整的项目验收申请材料后会同财政局开展项目验收,项目申报单位须2023年4月20日前报送至区海洋与渔业局,附件:1.项目申请表2.申报文本项目3.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1项目申请表项目名称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总投资测算(万元)申请财政补助(万元)镇政府意见附件2秀屿区水产种业振兴项目申报文本项目类型省级规模化水产种业基地建设0项目名称0申报单位(签章)0年月日一、项目概况单位名称单位属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其它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市县(市、区)乡(镇)村邮编负责人电话手机联系人手机E-mail注册资本万元资产总额万元申请金额万元相关证件□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平面布局图□业主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土地/海域使用权证明/水域滩涂养殖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单位概况备注二、项目可行性1项目概要2条件分析市场分析经营管理技术情况经济、社会、生态效益3方案设计目标实施地点和范围实施内容实施计划(进度安排)支持环节4项目投资估算编号建设内容单价数量预算金额备注一主体工程123……二设施购置1234……三配套建设123……合计————————填写说明:请对拟建项目科学规划,5项目资金筹措预算筹措渠道金额(万元)一、财政补助(投入)1、省级财政投入2、市、县级财政投入二、项目单位投入三、银行贷款四、其他资金投入预算投资总额6单位责任本单位郑重承诺:对本申报项目所填报内容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