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市科技局现启动2023年度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企业研发中心)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本次东湖高新区绩效考核对象为距上次绩效考核已满三年的70家企业研发中心(名单见附件1),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项目负责人账号进行网上申报,点击“项目申报”版块,选择“2023年度项目--绩效考核类项目-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绩效考核”,事项名称为“企业研发中心名称+绩效考核”,将签字盖章后的《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绩效考核申报书》(见附件2)及附件分别制作成PDF格式,该项目提交至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单位用单位账号登录,对本区申报绩效考核的企业研发中心进行审核推荐,对应申报而未申报绩效考核的,根据《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要求,1.武汉市企业研发中心名单.doc2.武汉市企业研发中心绩效考核申报书.doc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