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三明、南平、龙岩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6%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5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其中符合奖励条件的纳入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库的企业按每增产值5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对新增纳入2021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2022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不超过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信厅、财政厅二、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会同省工信厅、福建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省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省电力公司、省电力交易中心三、保障企业用工稳岗,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四、加快项目建设促进工业投资,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组织节能服务进企业行动,参会工业企业达25家及以上的每场活动奖励3万元,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商务厅、财政厅,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七、强化协调服务促进春节招商和节后复工,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执行实施细则并推动加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