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促进工业企业优化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揭府〔2021〕32号)和市政府党组2023年第5次会议有关精神,现将2023年揭阳市促进工业企业优化升级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0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地址:揭阳市机关办公大院2号楼604室,附件:1.2023年揭阳市促进工业企业优化升级资金项目计划2.2023年揭阳市促进工业企业优化升级资金绩效目标表3.2023年揭阳市促进工业企业优化升级资金区域任务清单附件:1.附件1:2023年揭阳市促进工业企业优化升级资金项目计划.xls2.附件2:2023年揭阳市促进工业企业优化升级资金绩效目标表.xls3.附件3:2023年揭阳市促进工业企业优化升级资金任务清单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