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人民政府成立乡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2、小型地质灾害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各类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二)乡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内统一指挥、协调做好各类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向乡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报告灾情信息: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抢险排危专业队伍:组织地质灾害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乡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3、乡水利站:组织和督促开展库周、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乡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通报降雨信息、汛情动态,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乡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及时向乡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况,及时向乡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电力供应和抢险情况,及时向乡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抢险救灾情况,还应配合乡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自然资源部门,四、应急处置工作(一)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处置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国土资源所等有关部门和各村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