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咸新区进一步稳经济保增长接续政策措施》及《西咸新区“支持外贸进出口发展”政策兑现指南》相关要求,现就申报“支持外贸进出口发展”政策兑现通知如下:对2022年度新增且年度进出口额达到35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贸企业,一、项目执行周期:本次申报数据统计周期为2022年1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二、申报条件:(一)凡注册、纳税在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并具备对外贸易资质的企业或机构,(二)申请单位在新区首次发生进出口业务的时间在2022年内,且2022年进出口额达到3500万美元及以上,(三)进口货物报关单境内日的地需在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范围内,出口货物报关单境内货源地需在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范围内,三、申报材料:1.西咸新区支持外贸进出口发展项目申请表(附件1);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单位从中国(西安)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打印的2022年度进出口额数据(按人民币计);4.申请单位信用报告(包括通过“信用中国”“信用陕西”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公司信用记录),其中第一笔资金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兑付,第二笔资金在申请单位2023年上半年进出口额达到2022年全年进出口额50%的条件下,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兑付,申请第二笔奖补资金需提交2023年上半年海关报关单,(三)申报资料中涉及换算汇率的,统一使用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对外公布的2022年12月31日中问价汇率,并在中报资料上明确标出,(四)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咨询电话:白帆13772151346附件1、2:西咸新区支持外贸进出口发展项目申请表、##公司2022年报关单统计表.docx空港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