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23〕3号)文件要求,为打造清净靓美的东丽区城市环境,切实解决东丽区废弃汽车专项治理问题,优化整治市容交通秩序,决定自即日起开始在东丽区所辖道路和重点区域开展废弃汽车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二、整治区域东丽区建成区内所有公共道路及周边、居民小区、公共绿地、广场、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学校、医院周边等公共区域,三、整治对象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四、整治措施(一)对清理整治范围内的废弃车辆,(二)对告知书张贴期满后仍无人认领清移的废弃车辆,由责任单位拖至指定场地集中停放,(三)对拖移集中停放的废弃车辆,集中停放时间超过法定时间仍无人认领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东丽区公共场所停车秩序,共同创造交通安全、停车有序、文明谦让、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