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2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和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将开展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二、核验时间2022年3月至4月初我局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收取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的年检材料,(二)核查发行单位是否仍具备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基本条件,(三)各单位登录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系统(http://124.42.45.130:8055/login),填写提交并打印《2022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附件1),(五)核查发行单位完成“全国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如实填报相关表格(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的基本信息要与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统计信息一致),相关材料如下:1.《2022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4.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需同时提供如下材料:出版物网络发行备案申请表(见附件4)、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截屏复印件(对电商平台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进行截屏),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递交年度核验材料的单位,在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核验戳记后,30日内仍未参加年度核验的,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发行单位,发行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核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