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0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1〕1102号)要求,我厅对2015年认定并经2018年动态评估通过的92家机构及2018年认定的25家机构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4月3~9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联系人:刘佐菁、张开升电话:020-83163230、83163947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邮编:510033附件: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结果省科技厅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