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泾源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泾源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的通知》(泾党农发〔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117万元分解下达给你们,确保资金规范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泾源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泾源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泾党农发〔2023〕1号)确定的目标任务,三、全面推进公开公示和备案制度,确保资金公开透明全面落实涉农资金公开公示制度,有关资金政策文件、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要在泾源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到户到村项目要在所在乡镇及行政村公开公示栏全面公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涉农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公开公示台账,确保涉农资金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四、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积极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