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严格规范资金申请使用渠道,按照有关要求,对暂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经与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企业协商一致,累计培训学时须达到省厅发布的《补贴性职业(工种)目录》所规定的学时量,培训学时累计不低于24个学时,因生产经营或个人原因等客观情况,培训学时累计不低于40个学时,时长应不低于总学时的30%,培训可采取理论授课、岗位实践指导、导师带徒、网上教学等各种方式完成,其中理论授课应达到全部学时量的30%左右,支持郑州市职业(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教学改革釆购实训实施设备、师资培养、开发教材等,审核材料和申办流程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2号)有关规定办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允许申领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