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社会类科技发展基金项目实施细则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3日(征求意见稿)奉贤区社会类科技发展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社发基金)是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科技强区发展战略,一、支持对象凡在本区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不包含软课题项目)开展基础前沿类、科技创新研发、技术创新引导等社会类科研活动,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社会类科技创新发展项目,被列入重点项目的给予每项5万元的资助,被列入优秀项目的给予每项2万元的资助,列入青年项目的给予每项1万元的资助,经评审按优秀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分别给予每项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资助,三、实施与管理(一)申报材料1.《奉贤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发展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2.《项目承担单位关于自筹配套资金的承诺书》(二)申报时间及方式1.由奉贤区科委在奉贤科技信息网上发布当年度社会类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不得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市(区)级科研项目数超过三项(课题负责人目前承担区级科技发展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三)项目评审及发布1.区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科委与项目申报(承担)单位签订《奉贤区社会类科技发展基金项目合同》,立项项目数及资金资助额视当年度科委创新资金的财政预算情况确定,四、项目验收(一)区科委在项目合同到期后对项目进行验收,3.未能完成合同目标,专家组写出验收不合格意见,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基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