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长春海关、长春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进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创新引领,(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长春海关、长春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4.拓展吉西南承接产业转移功能,(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珲春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6.推进中新吉林食品区国家城乡融合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吉林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7.推进吉林市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吉林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进特殊功能新示范,省发展改革委、长春海关、延边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3.推进省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加快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长春海关、通化市政府、白山市政府、延边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4.积极提升边境经济合作区对外开放水平,(省科技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0.鼓励外资企业创新发展,(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1.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6.推进装备制造和产能合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7.提升援外工作质量和水平,(省科技厅负责)3.推进产业链现代化合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4.深化吉浙土地资源合作,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厅及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6.加强央地人才交流合作,支持并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