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3〕962号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琼发改规〔2021〕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程序请各地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或属地政府规定的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发改、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做好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2.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以下简称《战新目录》)明确的范围,对申请企业主营业务是否符合认定领域进行审核(原则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指导目录范围),在符合《战新目录》前提下,对同时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发改环资〔2019〕293号)的企业优先予以考虑,3.组织填报企业技术中心数据核定表(详见附件1),并按照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65370931)(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