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区政府各委、办及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津职转办发﹝2022﹞12号)部署要求,经有关区领导同志批示同意,现将《和平区落实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任务清单》和《和平区深化推进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请各责任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有效推进、务实工作实效,区政务服务办将加强进展调度、紧盯任务落实,做好工作跟进并定期向市级相关部门报告,附件:1.和平区落实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任务清单2.和平区深化推进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任务清单和平区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平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代章)2023年3月31日(联系人:赵晨,联系电话:27256300)(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