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32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规程>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09号)精神,我局已完成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公开征集、择优遴选、资料初审、专家现场评审等环节,金昌市丽城职业培训学校等3家单位基本符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条件,拟将3家单位备案为社会培训评价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5天(2023年4月3日—4月7日),如有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公示期间可通过正规渠道向我局反映,受理电话:0935--82319480935--8213602,附件:金昌市第一批拟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情况表.xlsx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3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