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队、所、中心: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切实增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重点加强对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夯实塑料制品生产、销售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集贸市场等开办方主体责任,确保把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塑料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加强塑料制品生产销售摸底排查工作,加强辖区涉嫌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等塑料制品的摸底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相关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情况,(三)加强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各中队、所要对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等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各股(室)、中队、所、中心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共同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