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助范围(一)县内新发展的“清涧黑牛”养殖户,(二)县内从事“黑毛土猪”养殖的农户,(三)县内新发展的集中连片种草农户,财政资金用于统一购置畜禽保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一般农户发展清涧黑牛、黑毛土猪、鸡养殖及集中连片种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脱贫户、“三类户”发展清涧黑牛、黑毛土猪、鸡养殖及集中连片种草,四、补助标准(一)一类补助:清涧黑牛补助以清涧万头黑牛养殖企业为依托,凡购买省外经贸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的黑牛,每头能繁母牛补助3000元(户购置数量上限为50头),户购置的能繁母牛3年内每繁育一头犊牛并经企业回收后均给予2000元的补助,农户饲养清涧黑牛数量达5-50头给予饲草购置补助,每养殖1头清涧黑牛,完善相关佐证资料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按照购买价给予50%的补助(其中2022年集中连片种草5-20亩的按照该补助政策落实,完善相关佐证资料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由镇(中心)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县畜牧兽医局,县畜牧兽医局根据镇(中心)申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