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22年新型储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2〕1135号)、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延安市新型储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发改发〔2023〕12号),在各企业申报完成后,我们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评审打分,根据打分结果,确定5家企业入围,现将延安市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入围投资运营企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至4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1-7090220电子邮箱:75126299@qq.com延安市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入围投资运营企业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