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2〕11号)、《关于印发<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阳光工厂”、“CCP智控”、“阳光作坊”建设单位验收方案>的通知》(金东市监〔2023〕6号),经审核,现将符合2022年度金东区“阳光工厂”建设验收的106家单位发放0.2万元(名单详见附件1)、符合2022年度金东区“CCP智控”建设验收的18家单位发放0.5万元(名单详见附件2)、符合2022年度金东区“阳光作坊”建设验收的2家单位发放0.1万元(名单详见附件3),予以公示,以上资金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至4月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署实名,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82178817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82171581地址:金东区东宁路267号联系人:徐明,电话:82171581,附件1.2022年度金东区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建设验收通过名单2.2022年度金东区食品生产企业“CCP智控”建设验收通过名单3.2022年度金东区卤肉小作坊“阳光作坊”建设验收通过名单扫一扫手机查看当前页面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