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的通知南京经开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园区各企业或组织:根据《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3年度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以下简称“经开区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按照《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评定标准细则》进行评审,三、申报条件(一)经开区质量奖为自愿申报,(二)申报经开区质量奖的组织,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2.通过实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其它相关行业体系认证,近三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合格,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办)提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申报意向表》(附件1),申报组织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主管部门、综保区(龙潭)管理局、新港高新园管理办公室推荐,向我办提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申报表》(附件2)、《申报组织卓越绩效标准辅导情况说明》(附件3)以及申报表“填报说明”中规定自我评价报告、证实性材料(一份),五、其他事项联系方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办),本通知及附件、有关经开区质量奖评定的文件可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jjkfq.nanjing.gov.cn/)查询和下载,附件:1.2023年度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申报意向表2.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奖申报表3.申报组织卓越绩效标准辅导情况说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