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7号)和《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汕工信函〔2023〕75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汕尾市2023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局党组审议通过等工作流程,确定汕尾市2023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0日至4月5日,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无明确事项或内容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受理单位: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融资促进科)电话:0660-3396022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中段工信大厦3楼,邮编:516600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项目入库统计表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30日相关附件: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项目入库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