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引进人才入户是指我区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招录除外)从市外引进学历型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公安部门资料核准,可按规定申请引进人才入户审批:1、具有大专(年龄限45周岁以下)及以上学历或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年龄限45周岁以下)以上学历,且与惠城区引进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往届毕业人员,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含申请当月,入户惠城区设乡镇地区需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含申请当月,且与惠州市引进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专业技术人才,其中入户惠城区设街道办地区需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含申请当月,入户惠城区设乡镇地区需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含申请当月,且与惠州市引进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技能型人才,其中入户惠城区设街道办地区需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含申请当月,入户惠城区设乡镇地区需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含申请当月,二、申请资料1、填写《惠城区引进人才入户资料核准表》(一式两份,4、引进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表(模板见附件2)及银行流水(入户惠城区乡镇提供近三个月(含申请当月)工资明细,6、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骑缝章),附件1:惠城区引进人才入户资料核准表.docx附件2:引进人才工资发放表.xlsx温馨提示:我单位引进人才入户业务采取申请人向窗口提交资料一次性受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