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哈尔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工业强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1〕10号)、市工信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制造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哈工信规〔2021〕15号)和市工信局《关于规范工业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2年两化融合相关试点示范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达标政策兑现工作,二、项目申报条件(一)试点示范项目,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被国家认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的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工业企业,三、申报或报备资料(一)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企业简要信息表》和获得国家试点示范的批复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四、申报或报备流程(一)试点示范项目,企业申报→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审核→市工信局受理,之后分项目操作【1.试点示范项目:在“条款”中选择“第八条支持工业互联网引领数字化转型”,在“细则”中选择“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或“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2.体系达标项目:在“条款”中选择“第九条支持智能制造引领制造业升级”,在“细则”中选择“(免申)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企业奖励”,注:在“第八条支持工业互联网引领数字化转型”下各细则工作界面中出现的“上传项目文件”和“上传财务报表”不用申报,(二)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请于2023年4月12日前登陆“龙哈工业云”-“政务专区”-“政策申报”-“政府审核入口”完成本区县(市)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资料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