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乐清市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乐政发〔2022〕6号)政策文件,以及《关于公布2022年度温州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关于公布2022年度温州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的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产数〔2022〕174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产数〔2023〕55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第二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云计算〔2023〕18号)和《2022年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浙经信软件〔2022〕212号)等认定文件,经企业申报、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现将奖补资金予以下达,合计422.78万(详见附件),附件:2022年度数字经济示范试点企业奖补资金明细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清市财政局2023年3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乐经信〔2023〕11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数字经济培育激励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