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同等级农业创业园(孵化园)、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等专项类创建的镇(街道)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规划要求并列入年度补助计划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10万元、4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的示范性家庭农场给予2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共建主体6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品种给予国家级2万元、省级1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一证一码)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全程追溯1万元、主体追溯0.5万元的奖励,每个获证农产品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的奖励,给予每年3万元(未享受过)的补助(连补三年),给予国家级2万、省级1万的奖励,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规划要求并列入年度补助计划的项目可安排增量资金。